

發生什麼事?
國民黨立院總召傅崐萁提《國籍法》修正案,想把「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戶籍者」排除在國籍法第 20 條之外,也就是說:已拿台灣身分證、但仍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中配,未來選村里長、議員等民選公職,可以不用像其他雙重國籍的人一樣,放棄原本的國籍。這案子預計在週五完成一讀付委。
這是針對中配嗎?為什麼原本規定「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」?
這並不是針對中配,而是任何人想擔任台灣的公職,都不得為雙重國籍!不管你來自哪個國家都一樣!
依照現行《國籍法》第 20 條,任何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、又拿其他國籍的人,只要擔任民選公職,就要在就任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,並在一年內完成,這條對美國籍、日籍、歐洲各國籍通通一樣,是為了避免「一個人同時對兩個國家負忠誠義務」。
要擔任公職,領全民的納稅錢,當然有義務對你的國家忠誠!
為什麼「中配」風險更高?
1. 中國把中國人需配合國家當間諜的規定訂定在法律中:
《國家情報法》第 7 條明文寫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,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」,沒有註明只限在中國境內。近年修正的《反間諜法》《國家安全法》,同樣規定中國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、配合國安機關的義務,並把「間諜」、「國家安全」的定義擴得很寬,連一般商務、資料往來都有可能被認定。
簡單說:「只要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不管人在國內或海外,法律上都有義務在被要求時「協助情報、國安工作」,還要保密。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國家(包括加國情報單位、美國和歐洲研究機構)都提醒,跟中國有關的公司或個人,在數據、機密、關鍵基礎建設附近,都要特別小心。
2. 中國法律把「對台動武」寫進國內法:
中國 2005 年通過《反分裂國家法》,把台灣寫成「中國一部分」,並在第 8 條授權,在認定有「台獨分裂」時可以採取「非和平方式」處理台灣問題,等於用國內法替武力犯台預先合法化。近年也看到,中國不只軍機繞台,還透過間諜網路滲透台灣,包括有總統府憲兵被判刑。
台灣政府現在正式把中國定義為「境外敵對勢力」,就是這個原因。
所以這些的風險是什麼?
- 中國用自己的法律,要求所有中國公民隨時準備配合情報與國安機關。
- 中國又在法律上公開寫明,必要時可以用「非和平手段」對付台灣。
- 現在台灣有提案,要讓同時擁有中華民國身分+中國國籍的人,可以不用放棄中國國籍就擔任民選公職。這不是單純的「移民權益」問題,而是:要不要讓敵對政權的國民,保留國籍的同時,走進我們的權力中心,決定我們的預算、個資甚至國安?
- 這不是單純是幫中共開後門了,而是要讓台灣人被中國統治成為合法事實!
🔗 原始新聞連結: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656/9162062
這個新聞提醒我們什麼?
這不是在罵每一位中配,更不是說「只要來自中國就是壞人」。我知道,很多人只是想在台灣好好生活。
但真正的問題是:中共這個政權,已經用一整套法律把自己的公民綁在國安和情報體系底下,而且把台灣當成「可以用武力處理的對象」寫進法律裡,並在世界各國宣傳,加以合理化。
我們如果視而不見,自欺欺人假裝它只是一個普通友善的鄰國,那麼就只是親手葬送我們的安全與生活。
你該問的是,為什麼我們要把「公職不得有第二國籍」開特例給中國人?而不是其他外國的公民?
這樣做對台灣的好處是什麼?還是只是替中共打開一條成本最低的統一大門?
記住是誰提案、誰支持、誰反對
提案:
傅崐萁:中國國民黨(花蓮選區)
連署:
蘇清泉:中國國民黨(不分區)
黃仁:中國國民黨(平地原住民選區)
羅智強:中國國民黨(大安區)
陳玉珍:中國國民黨(金門選區)
林思銘:中國國民黨(竹二選區)
翁曉玲:中國國民黨(不分區)
許宇甄:中國國民黨(不分區)
林沛祥:中國國民黨(基隆選區)
葛如鈞:中國國民黨(不分區)
陳永康:中國國民黨(不分區)
現在你可以做些什麼?
他們最怕的就是「這個議題燒很久」,所以簡單幾件事:
1. 跟選區的立委反應
打電話或寄信到服務處,或在他們的粉專、IG、Threads 留言
告訴他們:「我是你選區的選民/有投你政黨票的人,我反對開放保留中國國籍的人擔任台灣公職,我會記得你在這個法案上的表決。」
2. 幫忙轉貼跟擴散相關文章:
跟身邊朋友、家人講清楚,這不是「歧視中配」,而是「開特例給中配,並且嚴重危及台灣的國安」。
3. 發起或參與連署
4. 上街遊行
5. 下次不要投給國民黨⋯⋯
如有任何連署或選舉,請用你手中的一票清楚表達,我們不要被境外敵對勢力統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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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該練了!民主肌肉】第1練|希望台灣人現在就知道的事:小心!共諜就在你身邊⋯⋯真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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